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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9 11:5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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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1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明人发〔2020〕28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近期,我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拟赴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现场通过专项公开招聘2021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市人社局核准,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23名,具体岗位如下:
1.高中政治教师岗位1名;
2.高中地理教师岗位1名;
3.初中数学教师岗位2名;
4.初中政治教师岗位2名;
5.初中地理教师岗位2名;
6.初中历史教师岗位1名;
7.小学语文教师岗位3名;
8.小学数学教师岗位4名;
9.小学音乐教师岗位2名;
10.幼儿教师岗位5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建宁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即在1989年11月28日到2002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学历为研究生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即在1984年11月28日到2002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11月28日前取得(2020届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可执行“先上岗、再考证”政策),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1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
1.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建宁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但须取得与研究生学历对应的学位;
3.此次考试录用教师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名。
以上人员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招聘点当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www. fjjn.gov.cn)、建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jjnjy)上向社会公布。
(二)招聘方式
1.招聘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28日(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广场)。
2020年12月2日(集美大学主校区庄重文夫人体育场)
其他院校(招聘点)的时间、地点根据实际视情况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
(1)各招聘点现场报名具体时间:招聘当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再受理(应聘者报名时应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
(2)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①往届生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报考者,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②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和是否属于师范类等相关证明材料,但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③应聘者应随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四份)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2021年建宁县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3.现场资格审核
由建宁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领取面试通知单,凭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现场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基本理论应用、仪表仪态、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2)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现场回答问题方式进行,考生根据考题回答两个问题。测试时间1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5分钟)。
(3)面试成绩说明
面试总分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同分判断: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同一学科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5.现场选岗、签订《协议书》
根据《建宁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按照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拟应聘者选择应聘学校岗位,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已招聘签约的岗位,不列入之后各高校现场招聘。
(三)体检、考核和协审
1.拟聘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卫健等部门进行协审。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凡是体检、考核、协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面试成绩、体检、协审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按程序经审核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间,要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学校工作安排。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建委编〔2017〕17号)和(建委组综〔2020〕6号)文件执行。
3.本次招聘新任教师给予按时入编,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县财政统一核拨。
四、其它事项
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有关人员组成建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同时,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县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3967765(建宁县人社局),0598-3982381(建宁县教育局党委纪委)
招聘咨询电话:0598-3982191、0598-3980030(建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本方案适用本次教师招聘,未尽事宜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及负责解释。
附件:1.《建宁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
2.建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 教师报名表
建宁县教育局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
建宁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免笔试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公告.docx